佳文共赏广播稿

时间:2024-05-13 18:24:26
佳文共赏广播稿

佳文共赏广播稿

在学校广播站锻炼的同学们都知道,我们广播前一般都会预先做好广播稿,一份优秀的广播稿能提高节目效果,来参考自己需要的广播稿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佳文共赏广播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佳文共赏广播稿1

【片头音乐响】

A:大家好,我是主播

B:我是主播

A:花开花落,茶沉茶浮,心情积蓄,味道几何?

B:佳文共赏与你浪迹文学世界。

B:人生路上,我们也许有过多次选择,或选择利益,或选择权力,你是否想过其实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下面请欣赏《放弃,也是一种选择》

(A读)+背景音乐

很喜欢这样一幅对联:得失失得 何必患得患失/舍得得舍/不妨不舍不得。也许人生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放弃,又不断得到的过程。关键是要学会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人生的一种选择。

放弃一颗树,你会得到整个森林!放弃一滴水,你就拥有整个大海!放弃一片洼地,你就会占领一座高山!况且有些事情放弃了并不等于失去,当你放弃了对梦的追求,回归现实,你会发现那美好的一天正等待着你,并为你敞开了一扇通往未来的大门。

一颗善良的心,苦苦挣扎着在寻找慰藉。因为太爱,而决定离去,不能给予,也不要去索取。望着你认真的眼神,心里的不舍在蔓延,可我怎能将你匆匆的步伐为我停驻,回你一个微笑,默默的祝你旅行愉快。

许多的事情,总是在经历 ……此处隐藏8448个字……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

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

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紧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美好的时光总让人觉得是那么的短暂,恋恋不舍中,我们今天的节目又要结束了,让我们相约在下次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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